搜索 Search
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物业将监控录像拍摄小偷照片贴墙上 算不算侵权?

2015/3/23 13:48:55点击:

近日,都市华庭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将监控录像拍摄到小偷偷自行车的画面打印出来,张贴在了小区门口。路过的市民看到后,一些人称赞物业机智,一些人则表示质疑。近日,有市民咨询本报微信平台,并配有相关照片,质疑这样做究竟算不算侵权。

小区门口贴上了盗贼照片

昨日,记者来到都市华庭小区看到,在该小区门口处,很多市民围着在观看什么。记者走近一看,原来在一张白纸上面,有三张视频截图,其中一张照片中一男子正准备推走一辆自行车,另外一张照片则是该名男子回头时,正好被抓拍到正脸。

在这3张视频截图上,还赫然醒目地印着一排小字:“此人系小偷,望广大业主发现此人及时通知”,并在后面附上了物业的电话。

在楼前,围观市民陈先生称:“这个贴出来好几天了,将盗贼曝光出来,有一定的威慑性。”

记者随后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人在不同场合均见过有人将小偷的照片或者信息张贴或者发布到网络上,用来寻找并希望提供线索。

有人赞同有人质疑

自从该信息被张贴至今,很多路过的人都看到了,而对于物业用这样的方式威慑盗贼,附近商铺和市民也有不同的看法。

某商铺的陈先生称:“我们觉得这样的方式挺好,有威慑力,毕竟这种人很可恨。”

而附近围观的市民刘女士则称:“头一次见觉得新鲜,可每天看到还是觉得有些不妥,毕竟小偷也是人,也有人权。即使要公示,还是将面部用马赛克抹去较为妥当。”同时,也有市民认为:“一个人有过偷窃行为,并不意味着他一辈子都是小偷,张贴照片的做法,有可能使得那些偶然失足的人丧失回归社会的勇气,这样的结果,显然与张贴照片的初衷是大相径庭的。”

律师说法

对此,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郭伟俊律师认为:“公民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受法律保护,那些被抓拍了现行的所谓‘小偷’,仅是个人主观猜测的结果,未经相关的国家处罚机关或者审判机关作出相应法律文书最终确定,都属于待定状态。他们仍然拥有一切公民权利,包括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任何侵犯‘小偷’人身权利的行为是被法律所禁止的。擅自把所谓‘小偷’的照片张贴在公共场所,并且指明照片上的人就是小偷,实际上是一种侵权行为。”